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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173公里 安省飞车手超速百公里被截 或入狱6个月
2007-11-21 07:25 | 安省打击开快车的新法,对於喜欢飆车之徒似乎未能產生阻嚇作用。约克区警队周末在市区道路,截获最高时速173公里的飞车手。
星岛日报消息,警队发言人奥娜芙丝姬警员(Const. Marina Orlovski)表示,省府在今年9月30日开始实施的新法例,凡车速超过该路段最高时速限制之上50公里,执法人员就可以即时扣车和暂时停牌7天。法庭的最低罚款為2,000元,最高可罚10,000元;或入狱最多6个月。
警员本月16日晚在旺市鲁夫福特道夹肯亭顿道附近侦查车速。晚上8时25分在一个最高时速為70公里的路段,用雷达截获一辆时速125公里的汽车。到9时5分,在同一路段截得一辆以时速153公里行驶的汽车。
在另外一条时速60公里的道路,亦先后有两辆汽车分別以时速120公里和116公里飞驰驶过。
超速最严重的是在靠近407高速公路的27號公路,被截的汽车在这段限速70公里的道路上
,以时速173公里飞驰;较最高时速超出100多公里,对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超速是交通意外的主要成因。警方呼吁驾车者减慢车速和扣上安全带,特別是在即將来临的冬季,更要因应道路情况降低车速和保持安全距离。
市民如果发现危险驾驶或赛车,可以致电1-866-876-5423內线7703联络交通组,或灭罪热线1-800-222-TIPS(8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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