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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最年轻杀人犯 阿省14岁女孩杀死父母和弟弟被判刑
2007-11-09 12:40 环球华报 |  加国最年轻杀人犯入狱 据明报消息,阿尔伯达省14岁女孩杀死父母及弟弟﹐成為加拿大最年轻的定罪杀人犯﹐周四被判刑10年﹐包括4年在精神病院治疗﹐另外4年半在社区受有条件监管﹐这是同类罪行少年犯可判处的最高刑罚。
犯案少女因年龄的关係﹐不能公开姓名。2006年4月22日她在阿省东南部梅迪辛哈特(Medicine Hat)家里杀死其母亲﹑父亲和8岁的弟弟﹐当时她只有12岁。今年7月﹐女孩被裁定3项一级谋杀罪名成立。
法官布鲁克(Justice Scott Brooker)对她判处刑期10年﹐说这是依据《青少年刑事法》所能判的最高刑罚﹐其中已包括她在监狱受拘禁期间的18个月。
这名加拿大最年轻杀人犯的刑罚十分罕见﹐前半段称為密集治疗管训﹐后半段為监管刑罚﹐意即前4年她將在一间精神病院﹐而不是少年监狱。
《青少年刑事法》规定少年犯获得这类判刑﹐必须是確诊患有某种精神病或情绪困扰。
布鲁克法官判刑前说﹕「这一谋杀案的情景十分恐怖﹐很难想像还有比这更加可怕的犯罪。」他说﹐这样的判刑对她最恰当﹐因為考虑到少女犯案的年纪﹐以及案情的恐怖程度。
检察官要求更长的刑期﹐说判刑前的报告指她有叛逆性格及行為失常。检察官克利里(Stephanie Cleary)说﹕「这年轻人不知道自己犯罪﹐她也未能洞悉自己的情况。」
少女的24岁前男友斯坦克(Jeremy Steinke)﹐亦被控以及谋杀罪﹐但迄今仍未审讯。他周四也在简短过堂﹐排定2月再度出庭﹐他的律师届时將為他爭取﹐到梅迪辛哈特以外地方审讯。
另外一名被告是21岁女子兰卡斯特(Kacy Lancaster)﹐她被控协助谋杀罪﹐周四也有上庭﹐但她的案件押后到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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