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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普世的理想——龙凤精神漫谈之五
庞 进 2007-10-24 09:59 环球华报 | “和”是中华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如果要给“和”找象征物的话,龙凤无疑是最佳选择。我们将“容合”排在龙凤精神的首位,而“容合”与“和”几乎就是同义词,所谓“和,犹合也”(《礼记·郊特牲·孔颖达疏》)。所以,完全可以说,龙凤是“和”的产物,也是“和”的表征。
那么,可不可能用“和”来概括龙凤文化的精髓呢?当然可以,但不够全面。龙凤还有一个“美”的问题。龙凤是美的集合、美的体现、美的反映、美的化身。从发生美的角度看,龙凤的创造、形成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美的因素被发现、被选择、被采纳、被综合、被升华的过程,也就是人们通常讲的审美的过程。从形式美的角度看,龙凤符合对称、平衡、整齐、对比、比例、虚实、主次、变幻、参差、节奏、多样统一等形式美法则,其线条是流畅的,其色彩是鲜丽的,其形状是悦目的,其姿态是雅致的——或活泼、轻灵、奔放,或雄健、浑朴、昂扬。从内涵美的角度看,龙凤至少具备以下几种美:第一,祥瑞美。龙凤是吉兽瑞鸟,人们将求吉利、求顺遂、求可心、求如意、求生活富足、求社会安定、求爱情美满的愿望,再再地寄托在龙凤身上,所以,祥瑞美实际上就是理想美。第二,新异美。新是创造,异是不同。龙凤是求新求异的结果,龙凤有与时俱进的品质,有自新自变的性能;而且,从古至今,大凡新的时间和空间必有新的龙凤出现,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人群,也必有不同的龙凤。第三,神奇美。作为审美范畴之一,神奇指的是进入审美视野的那些特别伟大、特别出众、特别不可思议的现象。而这样的现象在龙凤身上有丰富多彩地呈示,如升天落地、随缘幻化、呼风唤雨、扶危解难等等。可见,龙凤既具有形式美,又具有内涵美,龙凤是形式美与内涵美的统一。
如此,“和美”就成为龙凤所蕴涵和体现的基本精神之一。那么,如果把“和谐”换成“和美”,可不可以呢?当然是可以的。理由:第一,“和”字本来就有“和谐”之意,“和,谐也。”(《广雅·释诂三》)古代先贤谈“和”时,也都将“谐”略去,如“和实生物”(《国语·郑语》)、“万物各得其和以生”(《荀子·天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等等。第二,与“和谐”相比,“和美”增加了“美好”、“审美”之意,即“不仅是和谐的,还是美好的”。可见“和美”比“和谐”更好,是“和谐”的升格。
“和美”是一种理想观。对这个理想观,余秋雨先生讲过一段很到位的话:“哲学家说过,真善美三个字都重要,但具有终极归结意义的是美。因为真实不能概括人类的终极目标,善良也不能概括人类的终极目标,人类的终极目标是美好。对个人来说,最高的理想,也是人格的完美。”(《秋雨时分》,凤凰卫视2006年9月22日)那么,“和美”的理想观有哪些内容呢?至少包括:和美的心灵世界,和美的人际关系,和美的生存环境,和美的社会制度,和美的国际秩序,等。
作为理想观,“和美”具有普世性,也就是说,世界上大概不会有哪个民族、哪个人拒绝过和谐美好的生活,除非这个民族、这个人患有精神病。所以,将龙凤所蕴涵和体现的和美的精神理念推向世界,并为之做不懈的努力,正是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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