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谐天:生态的呼唤——龙凤精神漫谈之三
庞 进 2007-10-24 09:59 环球华报 | “谐天”就是“与天和谐”,即与大自然相和谐。
龙凤的容合对象,都来自于自然界,无论是蛇鳄鱼蜥猪马牛鹿,还是鸡鹰燕乌鹑鸿雀鸵,都是自然界中的生物;无论是云电虹,还是日风火,都是自然界中的天象。龙凤崇拜来自自然崇拜,是自然崇拜的升华。龙凤的身上反映着中国人与大自然相沟通、相对话的愿望,体现着中国人对大自然的理解和敬畏。概言之,龙凤是与天和谐的产物,龙凤蕴涵着、体现着谐天的精神。这样的精神昭告人们:尊重自然规律,在自然规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做违背自然规律的“伤天”、“害天”之事。
古今中外的不少思想家,都对天人关系做过思考。
先哲老子曾有“犹龙”之比。一般认为,将老子比龙,是说老子具有龙的神采、龙的气概。其实,进一步考察,我们会发现,老子思想的精髓,和龙凤的基本精神之一具有一致性,这便是“谐天”。
《道德经》五千言,第一句便是“道,可道,非常道。”这个“道”,可以言说,但不是平常讲的道路的“道”或道理的“道”,而是“可以为天地母”的“道”,即宇宙万象的根本。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说到底,“道”本来的样子就是自然,体现的是大自然的规律。在人、地、天、道“四大”中,人的构成性地位最低;这就决定了人与大自然只能是顺应、效法的关系,而不是违背、对立的关系。
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其根,归根曰静,是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老子认为,“知常”就是明白人,而“不知常,凶”。这个凶,就是我们讲的环境危机、生态灾难。于是老子警告说:“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人放任自己的欲望,无限制地向大自然索取,这当然是“失道”的行为,“失道”,自然要承受“失道”带来的后果,即领受大自然的惩罚。
老子的思想,被称为古老中国的“生态智慧”。
为中国的“生态智慧”做出重要贡献的还有荀子。
在《荀子·王制》篇中,荀子说:“君者,善群也。群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荀子在这里提出一个“群道原则”,这个原则,讲的就是人与自然(“万物”、“六畜”、“群生”)的和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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