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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大旺 省府奇招欲争教育局地

  2007-10-14 06:56  

省府奇招欲争教育局地
楼市大旺,一地难求,省府拟向各学校局抢地。省政府最近发出一项新命令,要求全省各教育局在卖地之前要先通知省府,让省府有优先购买权。由于「交易」过程可能长达半年以上,而且有可能以「信用」(credit)与现金搀杂的方式向教育局买地,令部分拥有值钱资产的教育局表达强烈关注,认为省府是多此一举。

据明报报道,省教育厅上个月中对全省教育局下令,规定各教育局若有空置的土地或学校要出售,须先通知省政府,省政府会研究是否购买,如果最后决定不买,教育局必须再与当地市政府接洽,如果市政府也没有兴趣,最后才能在公开市场放盘。

这项命令引起部分教育局和学委的强烈关注,认为省府此举侵犯到教育局的自主权,许多教育局拥有的土地,是在半世纪之前,用地方纳税人的税金购买,教育局应该有权自由处理这些资产,而且卖屋卖地的关键是好时机,如果省府拖上几个月最后决定不买,将令到教育局错过卖地的最好时机(另稿见A3版)。

省教育厅长庞雪莉(Shirley Bond)表示,她在访问各学校区时,听到不少家长和教育界人士的建议,他们希望如果有学校被关闭,学校的资产仍然能够做为公众用途,这项最新的命令,就是希望保护纳税人的税金,以确保公家的资产保留给公众使用,而不是要占教育局的便宜。

根据省府的这项命令,各教育局如果有空置的土地或学校要卖,或是要长期出租(5年以上)空置的资产,必须要先通知省府,而且各教育局每年要向省府提出一份清单,省府收到清单之后,就会由省劳工厅扮演类似「地产经纪」的角色,在省政府和公用机构之间寻找买主,劳工厅会在二个月之内回复教育局是否有买主。

如果省府单位有意购买,教育局就可以开始与买方讨价还价,最长期限是4个月(120日),如果4个月达不成协议,省府将利用10天的时间确定是否有第二个省府单位有兴趣买,如果没有,教育局就可以与当地市政府接洽,但是,如果有第二个省政府单位考虑要买,就会开始另一个上限即4个月讨论还价期,如果最后省府和市府都无意购买,或价钱谈不拢,教育局才可以在公开市场上放盘,自由寻找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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