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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加收服务费年入增110万 「用者自付」费用10至50元不等

  2007-10-13 07:02  
多市获得省府批准的新版多伦多城市法后﹐不但即将开征新税﹐「用者自付」的费用﹐也是纷至沓来。

据明报报道﹐市议会政府管理委员会昨天批准﹐对于新开水费账户、市府发物业税欠款通知等﹐也都要另外收费﹐费用分别从10到35元、50元不等。

市府税务收入部门高级官员卡伯尼(Giuliana Carbone)昨天表示﹐新版的多伦多城市法﹐已经赋予市府对于那些并非必须履行的服务征收费用﹐来收回有关的服务成本。

这些新征或者提高价格的用者自付费用﹐都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市府每年因此可以新增收入110万元。

该报告还需由本月22日起举行的市议会大会做最后决定。

建议新增的费用是﹕

‧新开水费账户﹐收费50元。

新的房产落成﹐无论是民居﹐还是工商﹐都需要新开水费账户﹐包括供水和废水处理收费﹐以及今后的垃圾收费。市府目前每年新开水费账户2,000个﹐其中包括大量新建成的共管柏文大楼。

‧物业税欠款的最后通知(Final Notice)﹐收费为10元。

市府对于拖欠的物业税﹐经过再三催讨﹐如仍未成功﹐将把欠款人的资料转给追债公司。最后通知是在将数据转出去之前发的。市府每年发这类最后通知1.9万份。

‧欠债账户转给追债公司的通知(Notice of Issuance to Bailiff)﹐收费35元。

收到上述最后通知后﹐大部份人会支付欠款﹐因为由追债公司催讨时﹐欠款额就将增加5%到7%。但每年仍有6,200人的欠款账户最终被转给追债公司。将资料转过去后﹐市府还将通知欠款人。

‧物业税账单(Statement of Tax Account)﹐由现在的每份5元﹐加价到7.5元。

市府在每年3月、5月﹐7月﹐和9月﹐会向尚未支付物业税的市民发出账单。该账单目前已经收费﹐每份5元﹐现在决定涨价到7.5元。

虽然涨价不过2.5元﹐但由于发出的账单每年达24万到28万份﹐因此涨价2.5元也可以多收60万元到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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