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更多中国新闻 |
|
|
|
|
 |
 |
奥运火炬传递不能前往台北 奥组委认为责任在台当局
2007-09-21 08:26 奥运官网 | 据北京奥运会官方网站消息,9月20日,中国台北奥委会蔡辰威来函,表明不再与北京奥组委进行火炬入台协商,单方面终止了会谈,从而关闭了协商的大门。当晚,国际奥委会通知北京奥组委,取消奥运火炬传递入台。北京奥组委对于奥运圣火最终未能成行台北、未能满足台湾同胞热切期盼传递奥运圣火的美好愿望表示深深的遗憾。
奥组委发言人强调,造成这一结果的责任完全在于台湾当局。为使火炬接力能够进入台北市传递,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奥组委始终根据奥林匹克宪章和国际奥委会的规则,本着平等协商和积极务实的态度,通过直接会谈和函件来往等多种方式反复与中国台北奥委会进行商谈,充分表明了我方尽最大努力促成火炬传递赴台,让台湾同胞分享奥运圣火传递欢乐与激情的诚意。但是台湾当局违反《奥林匹克宪章》规定,拿奥运圣火入台传递工作大做政治文章,对已经北京奥组委和中国台北奥委会协商一致的共识和圣火传递计划路线予以否认并不断制造各种干扰,致使奥运圣火不能赴台,造成了一个国际奥委会成员拒绝奥运圣火前往其辖区传递的前所未有的恶劣先例。
下面,介绍一下北京奥组委和中华台北奥委会的商谈过程。
从去年11月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传递工作启动以来,北京奥组委一直致力于促成奥运圣火赴台传递。2006年11月,北京奥组委向包括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内的所有拟传递城市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奥委会发出参加火炬接力传递的邀请。2006年12月28日,中华台北奥委会主席蔡辰威回函表示接受邀请。他在回函中表示,“我谨代表中华台北奥会确认本会愿意参与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并期待未来与贵会紧密的合作,在奥林匹克精神与原则下,共同完成奥运圣火传递之神圣使命。”今年2月12日,中华台北奥委会在北京与北京奥组委进行会谈,双方签字达成四点共识。即:“一、双方承诺遵守国际奥委会的有关决议,规定和惯例,共同维护奥林匹克火炬接力和奥林匹克圣火的纯洁和神圣。二、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北京奥运会一样,必须遵守《奥林匹克宪章》。三、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在台湾传递是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开展的一项奥林匹克体育文化活动。 中华台北奥委会确保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顺利进行。四、火炬接力活动在中华台北奥委会辖区内举行时有关旗、徽、歌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中华台北奥委会有义务协调相关方面承诺在火炬接力活动过程中不使用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旗、徽、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