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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省主审法官判案时曾打瞌睡 被判贩毒华裔获准重审
2007-09-14 10:14 环球华报 | 【环球华报讯】一名已被定罪為海洛英拆家的男子,获上诉庭准许案件重审。上诉庭说,儘管在判刑时,主审法官曾经打瞌睡,不过这並不是他获得重审机会的原因。
阿尔伯塔省上诉庭周三(12日)裁定,法官穆尔(John Moore)在处理陈姓(Nicholas Chan,音译)男子的案件中,存在其他问题。
上诉庭说,陈在判刑时作证期间,儘管法官穆尔打起瞌睡,並不代表审讯不当。
当时陈作证说,在监禁期间受到不好的对待,这时法官穆尔打瞌睡。穆尔后来命令一名新法官,审理案件的判刑部分。
较早前穆尔经过冗长的审判,將陈定罪,判监4个半月。但上诉庭说,穆尔没有显示出有任何偏见。
法官里特(Justice Keith Ritter)说:“陈不能证明,因為审判法官在判刑期间打瞌睡,令他因偏见而受害。不过,陈被定罪的其他方面,我们感到担心。”
辩护律师贝茨(Michael Bates)此前辩称,认人时出现问题,控方不能肯定陈就是向臥底警官出售56克海洛英的那个人,但法官穆尔没有理会,案件应该重审。
陈被控於1999年11月15日在卡尔加里一间餐厅,將毒品交给一名假扮為拆家的臥底警官,並被定罪。
里特提到,臥底警官皮扎卡拉(Len Pizzacalla)在案发11天后,认人时竟然无法认出陈。
他还说,其他几个警官也无法认出陈,但穆尔没有理会这些证据,它可能令被告无罪。
检察官安东尼奥(Jolaine Antonio)不能肯定,当陈在9月28日再出庭时,会否要求进行第二次审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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