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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不义之财 广西一药监局长绑架卫生局长之子勒索600万
2007-08-27 04:54 中国法院网 | 为牟取不义之财,药监局长竟然挺而走险与同伙密谋绑架卫生局长的儿子,然后勒索600万人民币。8月27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2.22”特大绑架案在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环江县药监局局长覃鹏等四被告人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9月,家住环江县东兴镇的被告人覃彬找到被告人覃鹏,称:“现在手头太紧张了,想走点捷径,来钱快点,比如绑票这种,据我了解,你们卫生系统的领导有钱。你在卫生系统多年,比较清楚谁有钱,你帮我物色对象。”并承诺不要覃鹏出面,具体由其找朋友去做。被告人覃鹏说:“卫生局长杨某当领导时间长,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可以考虑。”二被告人便确定将原河池市卫生局长杨某为作案目标,并决定由被告人覃鹏把杨某家中的情况了解清楚后告诉被告人覃彬。
后,二被告人开始按分工为实施绑架做准备:被告人覃鹏负责探听及提供杨某家庭情况及电话号码给被告人覃彬,还于同月8日将8000元现金存入被告人覃彬的信用卡供其使用;被告人覃彬负责到河池市金城江区确认绑架目标、踩点,并物色被告人覃造学、韦冠验为作案同伙。在此期间,被告人覃彬、覃鹏还到金城江购买了四部手机及电话卡作为作案专用通讯工具。2006年12月19日,被告人覃彬、覃造学驾驶由被告人覃鹏租得的面包车前往金城江准备实施绑架,被告人韦冠验也于同日赶到金城江与二被告人会合,当天三被告人入住金城江阳光招待所,被告人覃彬对如何实施犯罪进行了分工。
2006年12月20、21日两天的7时许,被告人覃彬、覃造学、韦冠验来到河池市卫生局附近的爱民路路口,欲开始实施劫持杨某的儿子杨某某做人质,后因被告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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