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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听音乐多付钱 加拿大版权局对Ipod征收私下复制补偿金
2007-07-22 07:48 | Ipod用户将会为收听音乐多付钱了。加拿大版权局(Copyright Board of Canada)最近发布新规定,决定对Ipod以及数字媒介设备征收私下复制补偿金(private copying levy)。
据多伦多信息港报道,私下复制补偿金是目前在CD,DVD和其他记录存储媒介销售时普遍征收的税项。它于1996年设立,专门用于补偿因私下复制对艺术创作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加拿大人私下复制,而且这也并不违背加拿大版权局的规定。根据规定,加拿大人可以自由复制文件到自己的存储设备上,而且还可以通过对等软件(peer to peer software)下载网上内容。
“照版权局的意思,补偿金覆盖了所有的设备,也包括个人电脑。而且将来通过对等软件下载也要付补偿金”,加拿大版权法专家Michael Geist在其网站上写到。
版权局在上月举行了听证会,决定对所有设备,包括手机,电脑等征收私下复制补偿金。“加拿大唱片工业(The Recording Industry)担心征收补偿金会给手机和电脑行业带来沉重打击。但是我们认为这两者并无多大关联”,版权局在其决定文件上说。“有其他用途的,被加拿大人个人用户用来私下复制的产品都不能排除在补偿金之外。事实上,目前所有适用补偿金的媒介除私下复制外都可以被用作其他用途。另外,规定数字记录器(digital recorder)不属于录音媒介并不符合版权法或Part VIII(关于私下复制的规定)。”
版权局的这一决定使加拿大人私下复制一瞬间变成了不合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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