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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感西悟〗老外众生相之艾瑞克
寄北 2007-07-13 15:35 环球华报 | 艾瑞克是我认识的最有意思的一个律师。
他说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做律师的。本来学的是数学,拿了一个数学的硕士学位后零零星星做过很多工作,包括代课老师和邮递员。有一天在一个电线杆上看到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招生广告,心里一动,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最得意的案子发生在他刚做律师不久,一桩抢劫案。原告说他在一个酒吧里上厕所的时候有四个人袭击了他,把他身上的钱都抢走了。警察在四个被告身上搜出很多新票子,原告忙道那正是他刚去银行取来的一迭刚发行的新钱。艾瑞克首先发现这人会撒谎:比如他说他没吸过毒,但事实却相反。当天晚上他把那些新币带回了家。他推断如果是银行刚发行的新钱,那些票子的序号应该是相连的。一张一张查下来,却没发现任何关联。第二天他微笑着站起来,不慌不忙地讲起了新钱跟序号的关系。控方的高级律师不耐烦了:“这哪是哪呀?”法官还好,让他讲完,但没有当场判案,而是拖了一个晚上,才说了如下的话:“这个案子可以用三个字来概括:拖延,隐瞒,欺骗。在听到沃伦先生的辩护之前,我是准备定那四人的罪的,但他给我提供了合理的怀疑。”最后是四人给放了,只是那些钱法官也没还给他们。
“你为什么只做刑事诉讼?”我好奇地问。
“喜欢。” 艾瑞克很干脆。
“如果你知道你的顾客确实犯了罪,你还去为他辩护开脱,你的良心不会不安吗?”这当然是我最想问的问题。
“如果你是一个医生,这一天来了一个病人,他酒后开车,撞死了三个小孩,他自己也受了重伤。如果你按一般常规去做,他可能活不了,但如果你拿出你的英雄气概,全力以赴,尽心尽力,他很可能因此而获得重生。你这时会怎么做呢?”
这个比喻倒是我没想到过的。一开始觉得不是很恰当,但想了一下后我点了头:既然是医生,救人就是最高原则,不管病人是好人还是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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