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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市拟明年征住宅垃圾费 独立屋家庭年均付62元公寓单位46元
2007-05-20 07:49 | 多伦多市府正计划自2008年7月起,向市内100多万户家庭全面推行用者自付的收集垃圾服务,市民丢弃的非循环垃圾数量愈多支付的费用越高,新增的垃圾费将连同水单寄出。一个居住在独立屋的家庭估计一年因此要付62元,居住在公寓的家庭一年约付46元。
据明报报道,市府工务委员会已向行政委员会提交有关报告,行政委员会将在本月28日的会上讨论此项建议,若被通过将提交市议会在6月20日的会议上辩论。
按照工务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案,为达到2010年把市内七成垃圾分流的目标,委员会提出全面改革现有收集垃圾的收费方式。
报告指出,现今纳税人缴付的物业税,当中已包括收集垃圾的费用,新方法是把收集垃圾的费用从物业税单分开,然后把收集垃圾费用附进水费单内。
市府建议在计划推行的初段,市府会把涉及的1.83亿元收集垃圾费用,以每户补助金的方式退回给纳税人,藉以减轻他们在支付收集垃圾费用方面的负担。
市府将会给市民自行选择每2周拿出屋外的不同容量垃圾桶(它们分别是75公升、120公升、204公升和360公升),选择容量最少的家庭,其垃圾收费不会高出2007年度物业税单内包括的收集垃圾费用。
换句话说,这些家庭在接获市府的补助金后,不会有额外的收集垃圾费用开支,然而选择较大容量垃圾桶的家庭,将需要付出更多的收集垃圾费用。
以一般居住在独立屋的家庭为例,在计划初期估计要支付每年271元的收集垃圾费用,减去市府的209元补助金,一年约要付出约62元。一般柏文家庭为例,一年要付出203元,减去市府补助的157元,一年约要付46元。市府发言人说,建议案的精神是纳税人家庭若选择较大型的垃圾筒,收集垃圾费用亦会相继增加,以一般家庭来说,在扣除市府的补助金后,一年若要付出约50元的收集垃圾费用,计算约为每周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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