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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拟设独立组织处理投诉警察个案
2007-05-16 10:52 | 安省司法厅长拜仁特 (Michael Bryant)周二表示,在涉及警员的投诉方面,除了可由地区警队的总长负责之外,也將可以交由一个独立的民事组织来处理。
星岛日报报道,周二,省议会以74票对零票的结果,三读及最后一次宣读通过立法成立独立民事组织,负责调查涉及市警队及省警队的投诉。
拜仁特表示,前安省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拉沙治(Patrick LeSage)就现行程序所进行的公开检討发现,很多人因為想到要由警察总长处理投诉而感到泄气。
他说:「这给人有所选择。」
他表示,人们可以向区內的警察总长投诉,但倘若觉得程序具威嚇性,可以向独立的投诉警员委员会投诉。
独立的警队审查主管將会负责研究省民的投诉,把没有理据的撤消,以及决定处理其他投诉的方法。
这名主管有权安排该个民事组织介入,或將投诉转交有关的警队处理,或要求其他的警队负责调查。
安省曾经设立民事处理涉及警员投诉的制度,但於1997年被前保守党政府废除。
有助提高公眾对警队信心
拜仁特表示,新的程序有助提高公眾对安省警队的信心。
加拿大公民自由联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形容这改变是正確的发展,但认為有关的法例仍有不足之处,原因投诉个案最终还有可能交由所涉及的警队自行调查。
不过,省长麦坚迪(Dalton McGuinty)则表示,这是非常之重要的立法,而他相信已经寻求了平衡。
保守党领袖庄德利(John Tory)同意麦坚迪的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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