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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非祸:別看到惨案,就想:“又是中国人”
黄非祸 2007-04-25 14:10 环球华报 | 台湾首富郭台铭,最近被爆出十九年前,曾与当时任职股票分析师的陈崇美大搞婚外情,在台湾闹得风风火火,对这一“风流往事”,郭台铭以一句“哪位男性不曾逢场作戏过”做註解,令人大為咋舌。為他这句话,台湾立法院內甚至不分蓝绿、不分男女,一致痛批。
这句话,无法不令人想起多年前,当香港的女模吴綺莉爆出怀了电影明星成龙的女儿(被戏称為“小龙女”),之后,成龙回应了一句“我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来做註解的“风流往事”,也引起了“全天下男人”的痛批。
如果自己做错,推给跟自己某个特性相同的物类,也算是“便宜行事”的做法。
“天下乌鸦一般黑”、“物以类聚”,都是这一概念“规格化”的表徵。
宏观来看,这些概念多数时候,仍然是对的,但麻烦就麻烦在,就算是天下乌鸦一般黑,总难免还是可以找到变种的白乌鸦,因此,当你指陈上述的概念时,最好要小心,是不是可能有“特例”?如果不考虑“特例”的可能,就率尔指陈,是否就有犯了偏见的(小)毛病?
郭台铭和成龙这哥俩好,说的也许是“世俗”现象,但非绝对现象,胡锦涛、马英九、曾荫权,乃至糟老头黄非祸,很可能就不与他们同类呀,Who knows?
4月16日,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33命(包括自杀的凶手)枪杀案,发生不久,一些学生与警方在受访时,就提到凶手是“亚裔”,但芝加哥太阳报的记者不知从哪儿弄来的资料,大概想到歷年中国人犯的这类案子不少,立马拍板,还写出来──凶手就是中国人,连出生地、年龄都弄得更真的一样。
如果是一般人,私下聊天说说,无可厚非,但做為记者,你写了出来,让那麼多读者看到,我就很关心,你写的是不是事实,这牵涉到你处理新闻的原则,乃至,看这事的態度。当然,事后证明,杀人的,不但不是黑乌鸦,也非白乌鸦,而是只──火鸡。
那就很糟糕了!(奇怪,同样是亚裔,芝加哥太阳报记者為何不想到阿富汗,他们同乡本拉登一个人的纪录,比任何一个中国人都要“辉煌”的多。)
本来,不管是谁犯错,不管是中国人、韩国人、日本人、菲律宾人……犯下这麼严重的杀人案,都应该认真探討其背后的成因、问题与本质,诸如精神病患学生的管理、枪械管理、学生情绪管理……,但做為新闻媒体,还没查证,就率尔指出是什麼人犯的罪,显然牵涉到新闻专业的品质,乃至种族“偏见”(我仍然不想用“歧视”,免得把问题弄得更复杂、更拧),自然也需要正视。
做為中国人,实在不应该沈默。这是我的看法。但我强调的是,不沈默;可没说要提一桶汽油、一根火柴,把芝加哥太阳报给烧了。
至於“正视”之后,你要选择原谅,选择遗忘,选择“回到枪杀案主题”,或你不想原谅,就选择让它成為你的记忆,都好,那是个人的自由,任何人都无法置喙。只要不以牙还牙,以“偏见”制“偏见”,我们思考过了,不沈默过了,我相信都会有帮助,下次在面对类似的惨案(老天,希望不要),至少不会犯全天下……哦不,是全芝加哥太阳报,都会犯的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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