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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研究减刑事宜搞特赦 马英九吴淑珍不适用

  2007-04-25 02:08  中新网
陈水扁昨日透露,将推动实施全台大减刑,估计至少上万名受刑人因此受惠获释。这是台湾历来第五次减刑,预定今年5月20日实施。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法务部门已研拟2007年罪犯减刑条例草案,减刑对象将排除重大危害治安及新兴经济犯罪等案件,预计下周送“立法院”审议。草案规划的减刑幅度:死刑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均减半。

不过,减刑的对象并非统统有奖。据悉,恶性重大的枪炮、贩毒、掳人勒赎、杀人、组织犯罪、贩卖人口、性侵未成年人、贿选、洗钱、部分民生犯罪如贩卖毙死猪肉等危害治安,及重大危害金融、企业掏空等犯罪,将被排除适用减刑。

目前判决定谳尚未执行的26名死刑犯,是否因减刑而死里逃生,引起关注。依上述原则,这些人都是“剥夺他人性命”的罪犯,可能被排除适用。

此外,重大贪污犯罪也在排除之列,换句话说,包括涉嫌“国务机要费”贪污案的陈水扁夫人吴淑珍与卷入特别费案风波的马英九,都不能享有减刑。扁女婿赵建铭触犯的内线交易罪影响社会金融重大,初步也被考虑排除适用。

不过,就在陈水扁推动全台大减刑的事经媒体报道后,法务部门立即接到民众打来的指责电话,痛批当局“乱搞”,认为此举将严重危害治安。

民间司改会常务执行委员高涌诚律师也表示,特赦、减刑虽属于台湾地区领导人的行政特权,但运用上应该要非常小心;否则一方面说要拼治安,一方面又推出减刑,难免让人感觉施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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