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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信道:加拿大,罪犯的天堂?
范信道 2007-04-04 13:03 环球华报 | 从中国逃到加拿大来的第一个通缉犯赖昌星,拖延了好几年,案件还未正式终结,第二个通缉犯高山又潜逃来了。这两位 “大人物”虽然受中国政府通缉的名目不同,但犯罪的性质却是彼此彼此——经济罪犯;前者是价值$500亿元的走私犯,后者纵然数字少许多倍:9.4亿元,但也令人张口惊诧。高山的“贪污钱”,其中6亿元据本报网上新闻透露是无法追回的。对一般你和我这样营役终日,仅得温饱的小市民来说,几生几世也贃不到这麼大的一笔巨款。
高山是大名鼎鼎的贪污银行家,那笔无法追回来的6亿元烂账,我们没有証据说他已经化零為整,藏在不同姓名的私人户口。至於那笔余下来的3.4亿元,就很有可能据為己有,不如此他那有能力购买市中心住宅,花大钱礼聘律师?
这些我们姑且不管。可以肯定的是,他明知加拿大是自由民主国家,一贯注重人权,打官司排期审案,往往费时消耗精力。只要有钱聘请著名律师辩护,就有机会逃出生天。高山之所以先移民后贪污,似乎是由於透过其他人士口传面授,看穿了加拿大法律漏洞多多,灰色地带处处,这样拖延下去对他有利。从別国逃来加拿大的通缉犯,当然不止赖昌星和高山两个。正因為他们都看到这些法律漏洞,能开通穿越灰色地带的去路。所以现在的加拿大,便被许多人嘲讽是犯罪份子的庇护天堂了。面对司法独立的高墙,一下子又无法引渡,我相信哈珀总理也极為头痛。
这样的嘲讽让我这名华裔加拿大人,听进耳朵裡实在难受极了。温哥华委实是適宜长远定居的天堂,不但四季分明,气候不太寒冷;比起纽约东京,这裡的生活消费不算昂贵,贫富悬殊也不太明显。难道我们的城市真的变成罪犯的天堂吗?他们选择这裡真的是為了来享清福吗?除了利用加拿大法律漏洞逃避通缉,难道还有別的理由?我想来想去,实在想不出別的理由。从照片看这位贪官,可谓相貌堂堂,既像银行家,也像名牌大学教授,怎会想到居然是贪污犯。
有时候真感到我们的法制太受人权观念局限了,人家总统总理都开口说,遗返以后保証不判死刑,有甚麼风险评估呢?索性立即遣返岂不一了百了?正因為人权是个好东西,就足以让赖高两位靠打官司钻空子。再这样紏缠下去,最大的贏家毫无疑问是他们的辩护律师。我无从得知他们付了多少钱聘请律师,既然走私漏税、贪污诈骗得来的不义之財数以亿元计,花数千万元打官司又算甚麼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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