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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随便钓鱼:烈市男子非法垂钓遭重罚1625元

  2007-04-03 09:48  
约克区烈治文山市一名钓鱼郎因非法垂钓三次,终被安省自然资源厅执法人员逮获,罚款1,625元。而省自然资源厅更呼吁市民大眾积极举报非法钓鱼的行径。

星岛日报报道,安省自然资源厅亚露娜地区公共关係科发言人菲尼(Mitch Phinney)昨称,一名约克区男子因没有持有效钓鱼牌照非法钓鱼,被执法人员拘捕,且已被法庭判决,需缴付罚款1,625元。该名男子,是报住约克区烈治文山市的27岁Edmond Lavian。

安省自然资源厅的保护水產执法人员在法庭作供时指出,被告已早於04年4月29日,已因在区內的卡灵(Clarington)的Wilmot Creek,没有持有效的安省钓鱼牌照已被控告。但过堂后,被告则向法庭出示钓鱼牌照,但因他在垂约被捕之时,身上没有有效的钓鱼牌照,故仍被检控。被告不服上诉,於本年3月26日,於苇比镇(Whitby)法庭再度开审。主审法官Grainne M K Forrest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维持原判,被告因3次非法钓鱼罪名成立,被重判罚1,6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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