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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福利之国” 加拿大到底是不是老年人的天堂?

  2007-04-02 09:19  
加拿大號称福利之国﹐老年人的乐园﹐很多人移民之前对此就早有耳闻了。老人﹐作為加拿大社会中的一个弱势群体﹐依法受到各项福利制度和项目的保护﹐老人並不会成為子女的一种负担﹐而是凭借完善的老人社会福利项目﹐真正地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终。”

据星网报道,目前加拿大的老年保障金(Old Age Security)政策﹐要求65岁以上的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请领取﹐对此﹐由平权会多伦多分会等多个组织联合组成的耆老移民维权网络(ISAN)﹐3月13日向联邦政府提交有逾万人签名的请愿书提交给华裔国会议员邹至蕙﹐委托其转交国会﹐他们强烈要求联邦政府对加国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进行修订﹐废除有关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方可申请保障金的硬性条款。

该组织认為﹐所有长者不管来自哪裡﹐来了多久都应一视同仁。长者移民时的担保人﹐日后如出现財政困难的情况﹐长者应有资格申请社会救济。加拿大的长者社会福利政策应基于长者的年龄﹑能力和基本需求而不附加其他条件。

华裔国会议员邹至蕙指出﹐加拿大现行的养老金发放政策很不公平且充满歧视﹐以来自菲律宾或智利等国家﹑年满65岁的耆老移民為例﹐他们毋须在加国居住满 10年或以上便可申领养老金﹐因為这些国家与加拿大签署了协议。但来自中国大陆或香港等地的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有资格申领养老金。如果政府废除有关耆老移民必须在加国居住满10年或以上方可申领养老金的政策﹐只需增加700万元的支出。鉴于加国去年的联邦盈余高达130亿元﹐联邦政府完全有能力负担该笔支出。

3月16日出版的星星生活报也对相关新闻作出了报道﹐近两周以来接到很多读者来电﹐他们大多对于废除10年硬性要求表示支持﹐其中態度最积极且有代表性的王老太太﹐更是给星星生活发来稿件﹐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让更多移民朋友给予积极支持﹐並希望可以得到各级议员的关注和协助﹐让政府取消此规定﹐造福几万个跟她一样的移民老人。

王老太太今年已经75岁﹐她在来稿《致联邦政府议员的一封信》中表示﹐从前加拿大政府制定的关于新移民65岁以上老年人必须住满10年才能领取老年保障金的条款﹐该条款出臺一直延续至21世纪的现在﹐从未改变过。但歷史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这样一个一成不变的条款﹐已经不合情理了﹐所以它的存在和保留是不公平的。正由于有10年条款的束缚﹐使那些在加国居住不满10年的老年人现在正处于被政府遗忘的角落﹐政府把这部分老年人拋到九霄云外去了。

加拿大是高度文明﹑高速发展﹑多元文化﹑注重人权的国家﹐號称老年人的天堂﹐儿童的乐园﹐令人向往。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著不小的差別﹐分一﹑二﹑三等公民﹕

一等公民﹕出生並成长在加拿大的本土老人们﹐他们进入年限就理所当然的享受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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