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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3名女儿10年 温市71岁男入狱12年
2007-03-24 08:26 | 一名温哥华的兽父涉嫌于1970年代性侵年仅十多岁的三名亲生女儿长达10年。该名兽父虽已71岁,仍被判入狱超过10年。
据世界日报报道,该起案件发生于1971年至1981年的10年期间,受害人现已为40余岁的中年妇人,但其父对当时年仅十余岁她们的所作所为,已造成永久的心理伤害。为了保护这批受害人,该名兽父的身分未予公开。
承审法官波莫(Anthony Palmer)指出,该名兽父于女儿10岁起即开始性侵,甚至会在事后丢出五元,认为女儿「只值这个价钱」。其中一名女儿曾在1974年试图停止不正常的乱伦关系,但其父要挟不继续即停止给付体操课的费用,胁迫其女乖乖就范。
一名受害者因为难以走出遭生父侵犯阴影,沦落为妓女及毒瘾患者。但该兽父直到宣判前仍无悔意,宣称其行为曾告知现已离婚的妻子,更说当时一名12岁的女儿是「主动献身」。
该名兽父最终被判八项性侵罪名成立,入狱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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