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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风险评估复核案四月初最后裁决
黄运荣 2007-03-23 13:54 环球华报 |  赖昌星去年10月18日接受采访时的情形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报道】中国厦门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案今日(3月23日)再有新发展,加拿大联邦法院法官德蒙蒂尼(Yves de Montigny)要求加移民部和赖昌星律师在下周五(3月30日)前就案件的主要问题提交报告。据悉,最后裁决会在4月初作出。
据加拿大联邦法院新闻发言人鲍姆贝格(Andrew Baumberg)透露,今天(23日)下午,主审赖昌星案的德蒙蒂尼法官召开电话会议,与加移民部及赖昌星的律师通报该案进展。法官要求双方律师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第74条D款,就案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报告。截止日期为3月30日。
鲍姆贝格同时表示,到目前为止,联邦法院还未就此案作出最后的裁决。他说,最后裁决会在下周五收到双方律师报告后作出,而具体日期将由法庭决定。
赖昌星辩护律师马塔斯(David Matas)表示,这是法院作出决定前的通常做法,法官会将裁决的大纲知会双方律师,他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就有关裁决的主要问题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过,双方律师最后提交的报告不会影响法官的裁决,但可以作为下次上诉的依据。
赖昌星是受中国司法部门指控和通缉的“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他1999年举家逃往加拿大,后被加政府软禁在温哥华住宅中。2005年8月,加最高法院拒绝赖昌星及其家属的难民身份申请。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对赖遣返前风险评估,决定启动遣返程序。赖随后向联邦法庭提出延缓遣返上诉,并要求对风险评估进行司法复核。
赖昌星遣返前风险评估的司法复核聆讯,于今年1月16日至17日在温哥华市中心的联邦法庭内举行。赖昌星辩护律师马塔斯在庭上提出新的论点,指联邦移民部在风险评估时存有偏见,要求交由法庭或召开独立公听会重新评估。
主审法官当时表示,由于案情复杂,需要更多时间考虑双方论点和消化相关资料,所以不会在短期内作出裁决,直至今天才透露可能公布的日期。
据悉,德蒙蒂尼法官将会在4月初作出最后裁决。但不管结结果如何,控辩双方律师都还有继续上诉的法律程序可以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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