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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周刊 :高山诈骗9.4亿元 线索已断6亿难追回
2007-03-16 09:31 环球华报 | 高山案在中国境内立案调查以来,经查证的诈骗金额已达9.426亿元,但仅追缴回犯罪嫌疑人用赃款所购价值不到4亿元的物产,其他近6亿元赃款因主犯逃往国外,调查线索中断,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
河松支行惊曝亿元大案
2005 年1月4日,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主要负责人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该行下属的哈尔滨道里区河松街支行(简称河松支行)的存款客户——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高公司)在查对账目时,发现其存在河松支行账户上的2.93亿元资金去向不明,河松支行行长高山失踪。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组成专案组进行侦查,此案被称作“106”专案。
“106”特大票据诈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确定为哈顺合、北京绿洲、北京华能诚通公司等所有涉案公司的幕后实际掌控人李东哲和原河松支行行长高山。警方了解到,案发前的2004年12月,高山及妻女、李东哲等已从首都国际机场离境赴加拿大。
据介绍,本案的主要犯罪手段为,先由李东哲出面,利用个人关系,以申办工程须项目准备金证明或为银行朋友拉存款为借口,许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国有单位负责人信任,诱使这些单位在河松支行设立账户并存入大额资金。随后高山利用身为行长之便,私刻这些企业建户印章,偷换预留印鉴,将上述账户内的存款秘密转入李东哲控制的账户,为李所占用。
与此同时,自2000年初至2004年末,高山、李东哲骗取了东高公司、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单位巨额存款,截止到目前,涉案金额已经达到9.426亿元。
违规提现近6亿元
为达到占有赃款的目的,李东哲指使手下财会人员袁英、高艳铭等人,设立数十个账户用于转款提现。现已证实,李东哲通过分设于北京、哈尔滨、大庆等地的银行账户,将赃款约6亿元提取现金转移。这其中仅在哈尔滨、大庆两地,自2000年9月至2005年1月,李东哲就在18家银行设立了29个提现账户,共提取现金4.5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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