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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5年释放66名高危性罪犯

  2007-03-11 07:44  
据加拿大惩教服务处提供的资料显示,在过去5年,66名被认定假释后会对小区构成危险的性罪犯,已从卑诗监狱释放,也就是说,1个月超过1名高危性罪犯被释放。

据明报消息,在过去的两个星期,素里和新西敏居民十分关注刑满出狱的52岁性罪犯卡洛(Paul Callow)的动向。卡洛在多伦多犯下一连串强奸案,在服满22年刑期后获释。

联邦监犯通常在服了2/3的刑期后,便可以出狱。但在一些较少有的情况下,诸如「露台强奸犯」卡洛,加拿大惩教服务处会向全国假释局申请,要求将其继续监禁,直至期满为止,这是因为加拿大惩教服务处认为,此类犯人一旦得到假释,提早出狱,他们有较大的机会再犯严重罪行。

由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共有145名罪犯,包括66名性罪犯在服满刑期后在卑诗省出狱。不知道当中有多少人在出狱后留在卑诗,也不清楚多少名性罪犯在其它省分出狱后迁居本省。在上述的145名罪犯中,其中11人被判刑时,被法庭颁下「长期监察令」,此命令容许联邦假释官在犯人刑满后的10年里,监察他们的行为。

研究显示,多达一半的高度危险的性罪犯在出狱后的10年内犯下另一宗性罪行。治疗计划有助减低再犯的比率,可是需要服刑期满的性罪犯,通常拒绝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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