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李东哲(戴眼镜者)、李东虎兄弟出席拘留七天后聆讯。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环球华报记者黄运荣报道】今天(3月9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再次开庭,对李东哲、李东虎两人进行拘留后七天聆讯,由于双方律师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所以,裁判官肖戴克(Daphne Shaw Dyck)裁定继续扣押李东哲、李东虎两兄弟,直至4月5日举行另一次拘留聆讯为止。
今天上午10时20分,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再次开庭,对2月23日被捕的李东哲、李东虎兄弟进行新一轮拘留聆讯。身穿红色和橙色囚服的李东哲、李东虎出庭应讯,代表移民部的律师哈奇(Alannah Hatch)及代表李氏兄弟的律师埃尔金(Christopher Elgin)均有到庭;负责审理案件的仍然是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成员肖戴克(Daphne Shaw Dyck)。
 李东哲、李东虎被判继续拘留。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聆讯开始后,裁判官首先询问双方律师是否有新证据提交,及立场是否与上周五聆讯时一样。代表李氏兄弟的律师埃尔金及代表移民部的律师哈奇均表示没有新的证据,立场与上次并无二致。埃尔金也没有提出李氏兄弟假释的要求。
裁判官只用了5分钟便作出裁定。由于有理由相信如果将李东哲、李东虎释放,在加边境局要求他们报到以及未来将他们遣返中国时,他们会不出现。所以,肖戴克决定将李氏兄弟继续拘留,直至下次拘留聆讯为止。根据排期,李氏兄弟拘留后30天聆讯将于4月5日上午10时举行。
据悉,加拿大移民部已经拒绝了李氏兄弟的难民申请,加边境服务局也于2月26日发出离境递解令和遣返前风险评估申请表。李氏兄弟的代表律师埃尔金在庭外表示,他会上诉联邦法庭,要求对移民部拒绝李氏兄弟难民申请的决定进行司法覆核。
 李东哲今天出庭聆讯时的情况。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李东虎今天出庭聆讯时的情况。 环球华报记者 黄运荣 摄
据加皇家骑警提供的证词,2004年12月30日,现年40岁的李东哲和38岁的李东虎从中国出境,后来被证实身处温哥华,目前两人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据悉他们是持旅游签证进入加拿大,目前已经逾期居留。
与同案及隐藏在北温哥华的高山相比,李东哲兄弟在加拿大生活奢华,曾在温哥华买卖价值300万加元的豪宅。媒体披露的资料显示,李东哲兄弟涉及诈骗东北高速巨额款项等犯罪行为,被指是中行案的幕后指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