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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正式公告起诉书 称马英九“诈领”千余万

  2007-02-13 08:45  中国新闻网
据台媒报道,今天下午,台检方正式公告了“特别费案”起诉书的内容,称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和台北市府秘书余文分别依“贪污治罪条例”来起诉,其他5个台北市府的官员则是依“伪造文书罪”被缓起诉。

据报道,国民党主席、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的“特别费案”检察官公告已经出炉,马英九被台检察官依“贪污罪嫌”起诉,最主要的原因是,检察官认定马英九在台北市长任内,将每个月17万(新台币,下同)不需要单据的“特别费”部分直接汇入薪资帐户,而且有部分是没有拿来做公务用途,检察官更在给媒体的新闻资料中写道:马英九计“诈领”得“特别费”总计11,176,227元新台币。“诈领”2个字更显示出台检察官认定马英九是涉嫌贪污。

报道称,另外台检察官也发现,2次约谈马英九的过程当中,他有2次前后的说法不一致,第一次马英九接受侯宽仁问讯时说,这些“特别费”都是公务用途,绝对没有拿来做私用,但第二次马英九又改口说,其实这都是他的私款,因为“特别费”并没有明确相关“法条”规范;检察官因此认定马英九可能涉及贪污。

据悉,台“高检署”稍后下午4点就会召开记者会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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