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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民看医生少用美元多 申请入籍加国被拒
2007-02-05 11:19 环球华报 | 居住时间不足通常是新移民申请入籍被拒的最大原因,但中国移民赵明(Ming Zhao),被入籍法官指他在安省较少使用医疗保险卡,以及美元户口活动频繁、进而认為他未能证明实际在加拿大居住,因此被拒入籍。不过,赵明最后提出司法覆核,其入籍申请获重新考虑。
据明报消息,赵明是在去年1月24日入籍申请被拒后,即入稟联邦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挑战入籍法官的决定。该上诉案於上月( 去年12月20日),获联邦法院法官拉塞尔(James Russell)核准,判决將赵明的入籍申请,改由另一名入籍法官重新考虑。
拉塞尔在判决时指出,入籍法官根据由安省卫生厅列出、赵明使用医疗卡的就医纪录,因此怀疑赵明居住时间不够。但他却接受赵明说自己是因為身体好、很健康、不需要常常看病的说法,並指入籍法官以「赵明连续9个月、8个月、4个月等持续时间未曾看病,即怀疑他人不在加拿大」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来自中国的赵明,於2000年10月23日抵达多伦多。当时,他的妻子去美国继续她的硕士研究,赵明则进入温莎大学(University of Windsor)就读学士课程。2001年,赵明的妻子进入美国底特律的一间顾问公司工作,有一个月的时间,赵明必须每天开车载太太到美国上班,再回到当时他们所居住的安省温莎市。有时,他去美国再回到加拿大时,护照会被盖章。2002年6月,赵明的妻子返回中国照顾她年迈双亲。
赵明於在 2002年6月自温莎大学毕业,並返回多伦多,在该市住了一年多。2003年8月,赵明决定到美国宾州匹兹堡的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念硕士。一年后,即2004年8月,赵明返回多伦多,但他在一个月后,即2004年9月再赴匹兹堡接受10天的软体工程训练;再过一个月,也就是2004年10月23日,他提出入籍申请。
赵明在申请表上所填,在申请前4年內,只有360天不在加拿大,因而符合规定。按入籍条件,申请人可容许在4年內,有1整年即365天的时间,人不在加拿大。2005年6月,赵明与在中国工作的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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