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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前教师性侵犯学生罪成立 无须入狱服刑

  2007-01-29 12:49  环球华报
多项性侵犯罪名成立的前温哥华威尔斯王子中学教师艾力森(Tom Ellison),昨天获从轻发落,仅被判两年少一天的软禁,无须入狱服刑,与检方求刑两至三年监禁,相去甚远。

据世界日报消息,3岁的艾力森被控1970至1980年代担任该中学的Quest户外教育课程教师时,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係。他曾被指控16项性侵犯罪。去年12月,卑诗省级法院裁决,艾力森犯有五项性侵犯罪,包括两项猥褻袭击罪、两项严重猥褻罪及一项普通袭击罪。另外11项指控由於证据不足被免除。

昨天上午,检察官基佛(Ralph Keefer)在温哥华省级法院量刑听证会上说,由於他的野蛮、操纵和毁灭性的罪行,艾力森应被判至少两年监禁,三至五年也公平。他说,艾力森不仅滥用女学生对他的信任,还滥用了学校局和家长们的信任。

基佛还要求法官在艾力森刑满释放后,对他实施12个月监控,並勒令他参加改造性罪犯计画。

艾力森所犯下的五项性侵罪,每项最高刑罚可达五年监禁。

温尼辟市一位自称為八○年代自由主义者的民眾说,从这次量刑之轻,可见徒有最高刑期是无济於事的,应该设定最低刑期才是,以免法官过分仁慈,便宜了作奸犯科的人。

温哥华的保罗在「环球邮报」网站討论区中表示,遭性侵的妇女受尽屈辱在法庭作证,换来的只是作案者如此轻的刑罚,日后还有谁愿意挺身而出作证?

艾力森律师派克(Richard Peck)昨天说,他的当事人不应入狱,並声称自艾力森离开教师工作后,一直过著守法的生活,且不遗余力保护卑诗海岸温带雨林和动物棲息地。派克认為,艾力森没有前科,应被判有条件刑期。

昨天上午四名妇女在法庭上宣读她们受害的声明,描述当时在参加户外教育课程时,她们如何被艾力森操纵和出卖。其中一人说,將这一秘密埋藏心裡多年,甚至连家人都没有告诉。这一事件给她们心灵造成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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