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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虎藏龙》作者儿子居加国 因版权遭索赔2亿元

  2007-01-24 10:41  环球华报
美国两大电影製作公司打官司爭夺电影《臥虎藏龙》续集的拍摄权,沙斯卡寸旺省上诉庭在周一裁定,案件將在该省审理,但目前仍在初步阶段。

据明报消息,两家美国电影公司对簿公堂,爭夺拍摄权,好像与沙斯卡寸旺省无关,原来案件的关键在於《臥虎藏龙》系列作品的版权拥有人王宏(Dr. Hong Wang,音译),他是沙省威夫特卡伦特(Swift Current)居民,本身是加拿大农业部旗下的实验室作科学研究。

在诉讼案中,哥伦比亚电影公司(Columbia Pictures)说,《臥虎藏龙》原作者、即王宏的父亲,共写了该系列作品《鹤铁五部曲》,《臥虎藏龙》是第4部曲,其余4部分別是《鹤惊昆仑》、《宝剑金釵》、《剑气珠光》、《铁骑银瓶》,而哥伦比亚表明版权属於它。维恩斯坦公司(Weinstein Company)则说,版权是它所有。

根据法庭文件,王家卖出《臥虎藏龙》故事,只得3万元酬金。影片2001年在北美发行后,总收入超过2.28亿美元。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说,它在2005年与王宏达成口头协议,获得王度庐其他几部作品的改编权。

但王宏说,他不曾与哥伦比亚公司达成最后协议,但在2005年12月与维恩斯坦公司达成协议。

据悉,王家今次出让其他版权的金额為50万元,而且想在票房收入取回一个百分比。王宏的父亲在1977年去世,但王宏的母亲仍然健在。

哥伦比亚公司將维恩斯坦公司和王宏告上法庭,向王宏索赔2亿元。维恩斯坦公司则反诉哥伦比亚电影公司,自称拥有独家版权。

沙省上诉庭周一裁定,诉讼在该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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