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车】工作·房屋·理财·教育·医疗·美食·时尚·旅游·华社·青年学会·工商·关于我们·发行点
用户名 密码  
  20060912星期天 温哥华 多伦多 繁体 ENGLISH  
新闻频道焦点·加国·加西·加东·加国时评·国际时评·人物·独家·中国·世界·社会· 财经·科技健康·文娱·图片·专题
更多中国新闻
·
·
·
·
·
·
·
·
·
·
·
·
您的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安徽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704万 一审被判死缓

  2007-01-13 13:28  安徽日报

王昭耀被判死缓
1月12日,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缓。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被告人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王昭耀另有折合人民币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昭耀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考虑到王昭耀能够坦白其受贿罪的大部分罪行,赃款已全部退缴及具有检举他人涉嫌违法线索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以受贿罪判处王昭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友情链接中国新闻网·江苏侨网·The Linguist·江南房吧·中国亚洲股市网·BC Restaurants·中国国际教育网·富兰克林英文学院
版权所有 © 环球华报网站 2001-2006
CopyRight © 2003 Global Chinese Pres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首页 关于我们 发行点 联系我们 客户登入
BACK TO TOP
计数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