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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入籍加国均要面试 英文不好人士考试难度增加
2007-01-13 13:28 |  入籍加国将要面试 据明报消息,加拿大移民部的入籍程序近期有所改变,新措施要求所有申请人笔试后随即要一对一与移民官面试,移民官若对申请人的数据有所怀疑,将要求申请人另约时间,再接受入籍法官的进一步面试。
有移民律师担心,这项新作法已拖慢公民申请速度,经考试当天面谈被发现需要再另外安排时间面谈的个案,拖慢申请半年、1年是常见的事。
新措施或拖慢申请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去年7月之前,申请人只要是参加笔试,通过后即安心准备等通知去宣誓,不过,新措施实施之后,即使笔试过关,也不等于申请已经通过,若在之后的百分百与移民官面谈时,移民官对于申请人在回答提问有所怀疑,通常是对居住的天数说不清楚,或是英文不好,都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另外再约时间,与入籍法官进一步个别面试。王仁铎表示,这等于笔试后的面谈是为了找出申请个案可能有的问题,筛选出另外需要接受入籍法官面试的申请人;排期见入籍法官通常会在几个月之后。
移民部温哥华发言人赖默(Lois Reimer)指出,这项内部的新作法,早在去年7月即开始,且在全国各地统一实行,所有通知前来参加入籍考试的申请人,在考完试后,都要全部留下来,排队接受几个窗口的移民官员一对一面谈,移民官会提出一些简短的问话,主要问话内容在于,他们在申请表格上所填写的例如实际在加拿大居住情况,同时,移民官员也借机会了解一下申请人的英文程度等,这些都是公民入籍时,依法官员必须做出了解的内容。
其实,过去在公民入籍考试时,本来也会有移民官在申请人报到领取考卷时,简单的用英文提问,例如问他住在那里,又在加拿大住过多久,如果申请人一问三不知,不知如何用英文答复,那么是有可能被视为考试未通过的个案,要求进一步与入籍法官再约时间面谈。
不过,旧法只是向部分人提问,并不如现在般要求所有参加笔试的申请人,全部留下来参加面谈。
赖默解释,其实,作法不同并不表示对申请公民的要求提高,而只是作法上的改变而已,她认为,只要是过去4年实际在加拿大居住满3年,且据实填写申请表格的申请人,并不需要担心这些作法上的改变,只需要以平常心对待即可。
王仁铎说,移民部这项对参加入籍考试需要全数留下来接受面谈的作法,对一些英文不好的申请人士非常不利,即使明明在申请表上所填写数据,以及所附包括出入境纪录证明等数据都没问题,但也有可能因为回答不清楚,而被列在另外需要见入籍法官的名单。
此外,这些申请人本来以为考完试即可回家,甚至返回原居地处理其它事情,但如今却可能要等见入籍法官而影响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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