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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持枫叶卡入境加拿大可拒答是否住够年期

  2006-12-26 00:28  
加拿大华人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持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在入境时,可以不回答是否住够年期的问题,因为加国永久居民的身分一日未失去,仍然可以自由入境。

据加拿大星岛日报报道,王仁铎表示,移民部的出入境制度有漏洞,没有为出境人士提供纪录,所以就算有人居住年期达到5年满两年的要求,如果在本地没有工作,又不是读书,很难提供足够文件证明。不过,这些人仍然可以由律师、会计师、校长和医生等“可靠的第三者”担保。

持枫叶卡人士在进入加境前,如果被问及居住年期,其实可以不用回答,因为加国海关官员是不能阻止有永久居民身分的人士入境。

他解释,永久居民是合法身分,有权入境,海关官员问有关居住问题是多此一问的。而持枫叶卡人士在边境计算机内的纪录是空白的,一旦官员知道当事人的居住年期,就会输入资料,进入第二度审核。如果发现不够日子,移民部官员就可以写离境令。

王仁铎指出,在2002年新例执行时,由于有追溯期,结果引起不满,但目前已经执行快5年,如果未能住满两年,就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不过,来自不用签证的国家或地区的人士,可以自由旅行,继续做永久居民而毋须换枫叶卡。只是不入籍,就有被当局取消身分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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