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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住满日期枫叶卡持有人仍可入境

  2006-12-24 11:25  
加拿大边境服务处发言人萧尔(Paula Shore)指出,旅客出境时,在一般情况下不会在护照上盖印章,加拿大只关注有哪那些人入境。

星岛日报报道,萧尔表示,如果从陆路出境到美国,持护照的旅客通常会在美国盖印,回加拿大时才由加国人员盖入境印鑑,从计算时间差中得到离境的日期。她指出,某人护照上的盖印,並不能百分之百证明他在加国居住的日子,还需要其他文件,例如电话单、税单、购物发票等佐证。

对於一些未能在5年內住够2年的枫叶卡持有人,会不会因失去身分被拒入境的问题,萧尔说,没有非黑即白的答案,边境职员会调查持证人是否住满日子,住不满者就会失去身分。但有些人会有合理解释,如在外国读书,或家人患病等而获得入境。边境人员调查之后,会对每个个案加以考虑,最后还可以用人道理由酌情考虑。

旅客如果坚持要盖章,可向边境服务处人员提出。基於税务理由,在加国居住的人,每年要住足183天。如果失去加国永久居民身分的人,下一次来加拿大时,只能当作外国旅客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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