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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官做奇怪判决 加国成罪犯流放地

  2006-10-30 12:54  环球华报
美国一名男子和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係被人告上法院,当地法官做出一项奇怪的判决,就是被告可以选择坐牢;或是到加拿大居住三年、但这三年期间不得进入美国。

这起事件发生在纽约州、接近加拿大边境的一个小镇,有人看见一名35岁的男老师,和他15岁的女学生在轿车裡独处了两个小时。这名教师已婚,他太太是加拿大人,平时住在加拿大。

这名教师被捕后遭到起诉,当地法官要他选择坐牢、或是搬到加拿大住三年,然后才能返回美国。如果他在三年內踏入美国一步,就必须要重新坐牢。

目前还不知道这名教师做出哪种选择,但是美国一些移民律师都认為这项判决不可思议,因為法官无权把被告驱逐出境!此外,由於这名教师有犯罪纪录,加拿大也可能禁止他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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