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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人头税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
枫言 2006-10-28 23:05 | 在当今社会里为人处事,需要留意的东西很多。不过,如果想圆满地解决一些棘
手的问题,尤其是有争议的历史问题,“有理、有利、有节”这三条原则恐怕少
不了。
首先当然是自己有理,正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是,也并不是可
以“持理取闹”的,如果认为自己有理便提出他人承受能力以外的要求,恐怕永
远也解决不了问题。所以,在“有理”的前提下,要追求结果“有利”于自己,
就必须在处理问题上“有节”。
华裔“人头税”问题,毋庸讳言,是加拿大历史上政府对华裔的歧视政策。在多
元文化和谐相处的今天,提出对这段历史的平反,肯定是有理的。但如果才能令
这一背负在华裔社区身上的包袱永远卸下,恐怕是需要华裔社区的智慧的。
从1885年至1923年“人头税”政策实施过程中,加拿大政府共征收了2300万元的
税款。相当于当时兴建整条横加铁路的费用。如果坚持要求联邦政府全部赔偿这
一款项,恐怕永无“人头税”平反之日。因为现在的政府和纳税人都无法承受。
值得庆幸的是,在上周五联邦祖裔部长小田与各大华裔社团会面时,一直态度强
硬坚持政府个人赔偿的“平权会”放软了身段。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三阶段”方
案,包括国会道歉、在生“人头税”苦主个人赔偿以及设立社区基金。
虽然社区内仍存有不同意见,但笔者认为,这是令问题得以圆满解决的第一步。
将赔偿给“人头税”缴纳者所有后人改为先对在生“人头税”苦主和配偶作个人
赔偿,应该是一个进步,说明华裔社区的成熟。如果能够按照“有理、有利、有
节”三项原则,则这一历史问题得以解决的日子不远了。
(原载于2006年3月29日加拿大《环球华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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