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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蒙特利尔校园枪击谈起
刘伯松 2006-10-14 15:11 | 911以后,似乎每次遇到恐怖事件,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犯罪者背景和伊斯兰教或阿拉伯有关,所有穆斯林或阿拉伯人都和他有关,换句话说,他的犯罪行為和他的宗教信仰和种族背景被勾连一起。
也许由於这些顾虑,多森学院校园发生枪击后,警方在最快时间,通过新闻会议,公告大家这个枪杀事件和种族无关,和宗教无关,和恐怖主义无关。
这是一个非常明智的做法,除去许多不必要的猜测和误会。
但如果他眞的是个穆斯林或阿拉伯人,今天西方主流媒体的报道和分析恐怕可就大有不同了:北美主流媒体头条新闻一定会一口咬定这是“恐怖主义袭击”﹔我们的总理哈珀和美国总统布什会一定理直气壮谴责“伊斯兰法西斯主义者”,说他们憎恨我们的“自由民主价值”﹔新保守主义专家学者一定会在电视面前异口同声,再次高谈阔论伊斯兰教和恐怖的种种关系﹔人民支持各种反恐措施和中东战爭一定会增加不少﹔穆斯林一定会出来大力谴责这些袭击,但主流社会仍然认為他们做的不够……
谢天谢地,这个凶手不是穆斯林,也不是阿拉伯人。他的宗教信仰和族群背景和他的恐怖行為毫无关系。他没有代表谁或甚麼,他只对自己行為负责。他只不过是一个心理不正常、行踪古怪、独来独往的一个偏差的年青人吧!
但他的枪击是不是恐怖行為呢?
这是加拿大歷史上第四宗校园枪杀案,其中3宗发生在蒙特利尔市。最严重的1宗发生在1989年12月6日,1名凶手因仇恨女性,在蒙特利尔大学工学院枪杀14名女生后而自杀﹔1992年8月24日,康克迪亚大学机械系1名教授枪杀2人枪伤3人。
纵观这些校园枪杀案,反映一个严重的文化和社会问题。北美洲文化从某个角度来看,基本上是一个枪支文化。枪支是权力的实体表现,可以為自己获得自己需要的东西,或正常手段无法得到的东西,也可以消灭自己不想要或不需要的东西。这些“东西”,因人而异,可能是具体的如金钱如地位,也可能是抽象的如荣誉如自尊。
北美社会也是一个崇拜枪支的社会。以為有了枪,安全就在,可以保护自己和亲人﹔以為有了枪,自信百倍,甚麼问题都可解决的。一枪在手,可以肯定自我,也可以消灭他人。这是美国的西进精神,也是今天美国的尚武精神。
但有枪,必有枪杀案。我们必须严禁所有枪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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